2004年10月1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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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滑坡自己滑下深渊
瓯北镇人大原副主席盛某因贪获罪
木子余春红

  本报讯 永嘉重镇瓯北镇人大副主席盛某,因在其负责的山体滑坡治理等工程中收受好处,结果自己也“滑”了“坡”。日前,盛某因受贿罪被永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1999年6月起,盛某兼任永嘉县屿塘山滑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屿塘山滑坡治理的有关工作。2000年上半年,盛某向承建该工程的温州浙南某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打招呼,帮助其朋友郑某承揽了该工程中的石泥沙供应项目。2001年1月,郑到盛某家中,送其人民币14000元。
    2001年至2002年1月间,盛某又兼任礁堡片片长(镇领导驻村划片)。2001年下半年,瓯北镇政府与该镇林洋村共同出资修建“林洋桥”。期间,盛某帮助其朋友杨某承包了该桥梁工程。2003年4月,杨某到盛的办公室,送其人民币10000元。案发后,盛某退清了赃款,永嘉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木子余春红)